您现在的位置:   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帮助文档

【重要通知 】ICP备案尽快自查,否则备案号会被注销!
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21-03-22 98 次浏览

一、重要通知

据工信部通知,ICP备案整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,网站需达到以下要求,否则备案号将会被撤销:

① 已通过备案的网站必须可以正常访问;

② 网站首页底部需悬挂正确的备案号;

③ 底部悬挂备案号需要超链接到工信部的正确网址(工信部网址链接已更新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。

针对本次整改工作,我司站已调用接口,对大部分网站进行自动化整改,但仍有少数网站因特殊原因未能被覆盖。

为了网站的正常运作,请各位网站管理员及时开展自查,若发现备案相关设置有误,请自行整改。

ICP备案自查项目


1、网站是否可以正常访问,域名是否过期

2、检查网站首页底部悬挂的备案号是否正确

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:

① 广东省:只需主体备案号,如“粤ICP备***号”

② 其他省份: 网站备案号,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**号-1/-2/-3

例如北京网站,对应”京ICP备***号-1″

3、是否已设置链接到最新的工信部网址 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

请各位网站管理员抓紧时间自查,避免被核查以后注销备案。

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素材基于CC0协议,仅提供学习使用,资料均来自于网络,版权归原创者所有!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,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,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。未经许可,禁止转载!

上一篇: 5g时代企业网站在互联网上推广能带来的价值

下一篇:没有了!

最新资讯